QS顧問條款

最後更新日期:2024年5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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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S顧問條款

  1. 釋義

本條款的定義適用於此等《QS 顧問條款》。其他定義術語的含義為 QS與「客戶」之間的《通用協議》以及《QS 通用條款及細則》賦予該術語的含義。

交付物:根據「計劃書」指定作為「QS 顧問服務」的一部分,由 QS 交付予客戶的項目。

計劃書:由 QS 向「客戶」展示的訂製計劃書,其中指定將為客戶提供的「QS 顧問服務」及「交付物」。

QS 顧問服務:根據「計劃書」指定為「客戶」提供的服務及「交付物」。

  1. 顧問程序及時間表

2.1        開始日期後,或在「計劃書」指定的日期後,QS 將於合理可行的情況下,盡快聯絡「客戶」以開始「QS 顧問服務」。

2.2       「客戶」應及時,並盡量準確地根據規定格式向 QS 提交任何所需數據及/或資料。

2.3     「客戶」提交所有所需數據及資料後,QS 將評估此等數據及資料,並提供顧問演示和報告。「客戶」同意雖然 QS 應盡一切合理努力達到此等條款或「計劃書」指定的任何時間表,但於此方面並不以時間為重點。若延遲提交數據及資料(無論是最初提交,或者為回應任何後續資料要求而提交),且該等延遲是由「客戶」延遲造成,則 QS 有權延長與延遲時間相等的時間以完成報告,而不受處罰。若「客戶」在合理時間內未能提交所需數據及資料(無論是最初提交,或者為回應任何後續資料要求而提交),則 QS保留權利,可根據截至該日期收到的資料製作「交付物」。「客戶」同意,收到該等「交付物」件即構成 QS完全且最終履行以下第 3 條規定的義務。

  1. 交付物

顧問期結束,並支付有關「費用」後,「客戶」將從 QS 收到「交付物」。

  1. QS 顧問服務完整性和獨立性:

4.1       「QS 顧問服務」以 QS 關鍵知識、數據和專業知識為基礎,並以最嚴謹的過程完整性、質素控制和透明度進行。

4.2        「QS 顧問服務」與有關高等教育領域的任何國際排名納入或提升並無直接關係,無論該排名是由 QS 或其他機構製作。

  1. 數據所有權

5.1         「客戶」同意「QS 顧問服務」的所有專有權和「知識產權」,以及所有「QS 顧問服務」數據、排名和所有其他內容於任何時候均為 QS 的財產。

5.2         「客戶」有權於「計劃書」指定的目的及時期,使用「交付物」。

5.3         「客戶」在「QS 顧問服務」提供過程中供應資料及其他材料的「知識產權」於任何時候均為「客戶」所有。「客戶」於此授予 QS 全球、不可撤銷、免版稅的許可,以將其用於 QS 集團的合法商業目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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